
成都拟筹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 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
建议:“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真正要让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牵涉诸多,在昨日的论坛上,诸多金融专家为此建言献策。
“我们要认识到,民营经济与民间金融是‘共生’的关系。”温州大学商学院院长李元华昨日建议,首先要建立一个阳光化的平台,让它取代“地下钱庄”;其次要引导企业来此备案登记,让它们合法化;同时,要考量资金成本,尽量降低交易成本;最后,要提高资金的流通效率,让其高效发挥效益。李元华说,这是一件“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事情。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鄂尔多斯金改方案负责人、教授、博士生导师黄震表示,以前民间借贷试点有四种模式,如今从风险控制等方面来看,“企业化”模式是可行的。
电子科技大学法学系博士张帆表示,要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和规范化,首先要保护资金拥有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民间借贷]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宁俐 张惠]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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