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销售环节“加价提车” 侵犯消费者权益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
工商部门监管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对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加大行政指导。工商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报刊等媒介大力呼吁消费者理性消费,坚决抵制加价行为。消费者要克服不成熟不理性的消费观念,为经销商加价提车提供“生存土壤”。同时,加大对生产厂家及经销商的宣传和行政指导力度,引导其合法经营,对涉嫌轻微的行为进行行政约谈、行政告诫,严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处。
二是加快出台相关政策。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对加价提车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惩戒。
三是部门联动,严厉整治。联合发改、税务、公安等部门形成联席会,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整治加价提车、变相加价提车等违法行为,并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对于强制加装饰、捆绑销售、商业贿赂、霸王条款等变相加价行为等,严格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进行查处。同时,加快对汽车生产厂商及经销商等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为违法主体严格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及时录入网络,对不法企业及时曝光、公示,加大其违法成本。
四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在生产厂家及经销商醒目位置公布消费者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作用,消委、消费者协会等应加强对加价提车的点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相关:汽车销售] [来源:四川经济日报] [作者:严增杰]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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