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以职能转变为核心
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成都市提出3年~5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安排、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最大力度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幅度精简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方面,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政府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到地方和基层管理;理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和出资兴办公益服务项目,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样化。
在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面,成都将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范围,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着力机构总量减少职能优化
成都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机构改革成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把机构调整作为改革的关键环节,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改革后,成都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1个调整为40个,部门挂牌数由14个减少到13个,政府部门和层级间、政府间的职责关系得到理顺,政府组织机构进一步优化。
在规范机构设置方面,将市能源办公室并入市经信委,将市外国专家局并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入市水务局,将市政府移民办公室整合到市农委,将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整合到市国资委。
记者注意到,成都此次特别对所辖区(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将不超过24个,挂牌机构个数均不超过8个。(原载9月12日《中国改革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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