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试点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 办案民警作证出庭将成常态
法学专家:召开庭前会议留出更多时间质证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马静华参与此次改革方案的制定。他说,在以往的刑事庭审中,关于被告人的到案经过、讯问等过程大多都是以公诉人出示的书面证据为主,“法官可能会产生先入为主”。对于是否有非法取证行为等问题,双方往往各执一词,法院难以从这些书面证据中核实真实情况。
成都法院落实直接言词原则,通过让警察到法庭上直接接受控辩双方和法庭的询问,有助于法庭查明事实。同时,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庭审过程简化无争议的证据,而留出更多时间给关键证人出庭以及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通过这些变化,法院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能确保人权的有效保障。
针对此次改革,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万毅说,长时间以来,刑事诉讼在诉讼环节上以侦查活动为中心,在审理方式上以庭外阅卷为中心,在证据出示上以书面言词为中心,这种现象造成部分案件庭形式化。成都法院率先在全国就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进行先行先试,有利于改变这一现状,通过探索制订一套科学可行、行之有效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庭审规则,实现庭审的实质化、中心化,有利防止冤假错案,保障被告人的人权。
[相关:法院]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吴柳锋]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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