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挥刀嗑药男攻击 都江堰31年老警察蒋清楠和他的“人生第一枪”
在鼓励民警“亮剑”的背景下,如何保证正确用枪呢?《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决水、放火、爆炸、凶杀、劫持人质等15种暴力犯罪情况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除了规定,准确的形势评估和分级控制是保障。在李志看来,动用枪械还需对现场进行“形势评估”,并实行“分层级控制”。“当其他手段不足以阻止严重暴力行为时,用枪来阻止。”李志说,用枪的前提是有“严重暴力行为”正在发生,必要条件是其他常规手段不足以制止这种行为。“枪,是最高层级的控制,只有在其他手段无法达到控制时才能够动用。”
安全也被提到了一个非常高的层级。“用枪必须安全,这是对群众的保护,也是对警察自身的保护。”
在民警配枪执行任务时,必须保证枪支在控制范围内。“一旦配枪执行任务,民警一般会与对方保持安全距离。枪套佩戴位置,查缉车辆的站位都有讲究,必须按规范要求做。”
[相关:民警]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颜雪 胡挺]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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