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1775个老旧院落维修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筹集有“道”
维修资金归集公开透明
工农院街21号院,仅仅是成都市构建老旧院落维修保障长效机制探索中的一个鲜活实例。从2015年3月开始至2016年6月底,成都市就有1775个老旧院落建立了维修资金保障制度,“先自治,后整治”的模式已经在成都市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究其原因,充分尊重业主意见,激发业主参与和监督意识是一个关键。
据了解,对符合改造标准且有改造意愿的老旧院落,成都市通过“居民筹集+政府补贴+公共收益补充”的方式解决了维修资金来源这一难题。
首先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指导老旧院落遵循“先自治、后筹集”的原则,建立自治组织。并由其组织业主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0元的标准,确定本院落首次维修资金缴存金额,再将其列入《老旧院落改造同意书》公示,由院落业主按户签署《老旧院落改造同意书》,经“双三分之二”通过后,院落才会被纳入老旧院落改造。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的同时,使院落维修资金的建立与院落改造之间产生了必然联系。其次,对于民政部门为老旧院落改造补助的公共服务资金,在保障院落成立自治组织的必要开支后,将剩余部分也一次性转存该院落维修资金账户。另外,通过组织院落业主签订《老旧院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约定老旧院落改造后,可增加、完善停车位和广告位,利用这些共用的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可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任何一种资金筹集方式,都要求及时上墙公示,及时听取居民意见,及时组织居民投票,资金来源、金额全都由业主说了算,而且全都公开、透明。
正是由于成都市着眼于群众需求,尊重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才使得老旧院落维修资金保障制度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让老旧院落改造从以前群众的“要我改”变为“我要改”,同时有力地推动了成都市城市综合治理水平的提升,为最终实现人与城、居住与管理的良性循环起到了助推作用。


028-86612222
028-86969110 96111
028-85587777 85555046
028-88881890
028-843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