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带镇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改”出农村持续发展新动力
产权归属逐渐明晰,各项权能不断完善,在成都的“先行先试”中,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被激活,温江区天乡路社区、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洪柳社区等一批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不断涌现。
2015年,四川省确定在首批10个县区试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成都市温江区、龙泉驿区名列其中,将在其试点区域内选择有代表性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以赋予财产权利、完善法人治理、创新资产运营等为主要内容的尝试。在此基础上,成都市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温江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津县、郫县、彭州市6个区(市)县的11个村(社区),进行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试点,力争通过一系列探索,加快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努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持续增长。
短短两年来,成都市先后出台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实施方案》《成都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指导意见》《成都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市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示范建设重点点位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坚持“先行先试、市场化导向、民主自愿、因地制宜、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把控 “清产核资、界定成员、股份量化、构建主体、建章立制、放活经营”等关键环节,做到循序渐进、程序到位。今年,又在在总结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提质扩面在除简阳市之外的21个区(市)县共36个点位开展全面试点。各区(市)县建立部门联合机制,降低改革成本,减轻集体经济组织负担;实行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圈层、不同类型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方法;鼓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市场化运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职业经理人、管理技术人才到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经营管理;完善改革配套政策,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入和退出机制,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权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赠与和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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