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俩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 坐牢又被处罚金120万
“商业秘密是保护企业创新与发展的‘护身符’。”省法院副院长刘楠表示,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秘密逐渐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通过侵犯商业秘密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层出不穷。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成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
除张某某、唐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外,十大典型案例还包括成都某实业股份有限司诉成都某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汤某某诉周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四川某培训学校诉成都市某部门行政强制行为案等。
“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全省法院都坚持了平等保护的原则。”刘楠表示,过去一年通过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公司股权、企业破产案件以及行政征收、行政协议等案件,充分发挥了司法对产权的保护作用,增强了经济主体创业创新的信心和动力。下一步,四川省法院将出台四川省加强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大对全省法院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充分发挥司法对产权的保护促进作用。
[相关:商业秘密]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刘春华]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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