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民政暨老龄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内,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75%以上,20余万城乡低保对象将逐步享受同一区(市)县低保标准。而为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在强化社区养老,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同时,我市将大力促进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
农村低保
将不低于城市标准75%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的暂时基本生活困难,我市将加大救助力度,通过有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求助体系。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杜开宗表示,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同一区(市)县低保标准的统一,2012年底,农村低保标准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75%以上,并将逐步实现城乡一致。以龙泉驿区为例,现行的低保标准为城镇330元/月,农村220元/月,调整后,农村标准将提高到最低247.5元/月,提高27.5元。
在推动农村敬老院稳步发展方面,我市还将出台《成都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从制度上完善敬老院管理,并开展照护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农村老龄事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