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方式
需通过4个途径证明
如果在新的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手段全面实行后,存量房交易双方对核定计税价格产生异议,认为与自己申报的交易价格出入过大,那又该怎么办呢?记者了解到,交易双方可以启动争议处理机制,并通过4个途径来证明自己申报价格的合理性:一是提出合理理由,如急需用钱、出国移民等;二是自己聘请二级以上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房产价格,但评估费用需自行承担;三是到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寻求帮助,进行免费评估;四是通过诉讼的法律途径。
名词解释
“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是指由税务部门运用房地产估价方法,得出当地存量房基准评估均值,然后用评估值比对存量房交易时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判断所申报的交易价格是否明显偏低。对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依据评估价值来核定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