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之前很多商场超市都没有设置“临期”食品专区(柜),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举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对发现销售过期食品、私自更改生产日期上架销售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目前,工商部门正积极指导督促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建立“临期”食品专区(柜),各基层工商所也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巡查,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消费者声音:让我们明白消费
“以前好像没有哦,这下明白多了。”一位正在选购的市民说,以前超市经常拿快要过期的食品搞促销,促销本来就买得比较多,有时候还没吃就过期了,多浪费,现在有专门的地方卖“临期”食品,是把选择权留给了消费者,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