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周某53岁,内江人;瞿某55岁,成都人,两人此前确系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经审讯,两人交代,从2009年开始,两人的房地产开发因资金链断裂陷入困境,先后在数地被债权人起诉,而后又因无力偿还外借的“高利贷”,不得已走上了诈骗之路。为了成功行骗,他们数次私自撕毁法院张贴的查封令。
据办案民警介绍,目前已追回赃款364万余元。近日,瞿、周二人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市民买房一定要先看“双证”
据了解,追回的赃款将在法院判决后返还受害人,虽然涉及多类债权人,但会优先考虑返还购房者。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正在研究针对涉案楼盘的处理方案,争取通过投资再建或其他方式,尽量挽回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民警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尤其是期房时,一定要看到相关部门出具的“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否则千万不要轻易付款和签订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