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曾因缺钱求助网络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对女乘客QQ号码进行搜索发现,在一家交友网站,其头像使用的照片与此前沈小龙微博发布的照片十分相似。其注册信息显示,这名女子今年19岁,现居成都市金牛区。此外,她还在多家论坛和交友网站注册。而在“深圳”的贴吧里,还曾经发帖称:“过来后钱包被偷了,身无分文,家里的钱暂时又打不过来,有没有人能帮助下,要怎么答谢可以直接说。”
律师说法
的哥行为欠妥当不构成诽谤和侵权
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庆表示,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而沈小龙在微博上只要求女子联系他付车费,并没明确指出该女子恶意逃单,这并不能构成诽谤,只是其行为有欠妥当。
而且,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正是如此,沈小龙也没有侵权。
热线开通
希望女乘客出面讲述自己的苦衷
当成都版《搜索》上演后,我们一直等待着“女主角”的现身。如今,她的“现声”,只是抛下“我会告你诽谤”这句话,并未解释19元钱的“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