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三非”力度加大
据介绍,出入境管理法区分了停留和居留的界限,规定外国人持签证或者停留证件的最长停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和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分别为90日和180日,最长为5年。
新的出入境管理法还加大了防范和打击“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外国人的力度。例如将外国人非法就业罚款处罚由1000元以下提高到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以切实发挥惩戒和警示作用。
新的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根据新的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不准其出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民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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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员住宿和签证
成都居中西部第二
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10日,共有境外人员在我市住宿登记的有56万余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13%,位居中西部城市(含直辖市)第2位,居全国第12位,人员涉及222个国家(地区)。截至2012年12月10日,成都市共有常住境外人员19000余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5.1%。成都市境外人员签证(注)签发量为1574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2%。其中签证及居留许可签发量12666件,居中西部城市(含直辖市)第2位,居全国第1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