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就读须回户籍所在地升学
成都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做好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按要求将初中学校的入学时间、范围、计划、程序和结果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监督机制,规范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公平、公正。
对于正住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将政策向家长和学生作完整、准确的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承担相应的责任。按规定,正住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6日至17日由就读小学按学生实际户籍所在区(市)县进行登记,各区(市)县汇总相关材料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通知结果,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小升初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