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解读,在此项目申报过程中,可按“在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外地来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两类进行申报。其中,“在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已入选国家或四川省“百人计划”的在蓉高校及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及入选“成都人才计划”创新类的高层次人才,其在蓉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而“外地来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则是指我市市域外的已入选国家或四川省“百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来蓉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据悉,对申请并获得立项的资助对象,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高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
可获20万元或10万元
《办法》设立了高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其对象分为创业资助和创新服务资助。
“创业资助”:在蓉高校教师(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企业;“创新服务资助”: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蓉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担任在蓉企业技术负责人,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等。
据悉,上述两类资助的研发项目,都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据悉,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资助立项资助对象、创新服务资助立项资助对象,将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