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已还款680万以上
随后,代表“谭鱼头”公司出庭的王扬认可了借款1500万这一事实,议定的利息也无异议。王扬说,借款后,谭长安根据协议,每月都向贷款公司提供的第三方账户中汇过款。“还款金额在680万以上。”
针对该说法,法官并未在被告方提交的材料中找到相关证据。“他们不正规,没有出具正规的收据。”王扬说,唯一的证据是对方收到款项的回执短信,而这些证据在谭长安的手机中,因谭长安不在本地,所以要在下周才能提供这些证据。
在法庭上,法官表示将对双方陈述的事实展开调查,该案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均拒绝接受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