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成都被正式确定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目前正在研究相关试点方案。
据了解,4月1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确定成都和北京、上海、深圳、黄石、淮安6个城市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记者了解到,日前,对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和使用等,《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有明确说明。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据了解,该条例草案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将和公共租赁住房,共同构成我省保障性住房。而经济适用房将被涵盖在共有产权住房内。
根据条例草案定义,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支持社会资本投资,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保障对象出售的,政府或投资人与保障对象按份共有住房物权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
据了解,共有产权住房,将市场机制引入住房保障制度,满足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而目前成都已建立起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内容的梯度住房保障体系,而这个体系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根据不同的经济收入水平,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保障办法,使形形色色的住房需求有一个全面的解决方案,让不同收入水平的保障对象都能“对号入座”。
据了解,目前,成都正在探索制定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方案,而业内人士认为,共有产权将更有利于让保障房到达最需要的人手里;和以行政手段分配相比,市场机制下的共有产权住房将有更高的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