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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等6人受贿窝案
2012年,郫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了郫县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周嘉受贿一案,从2007年底到2011年,周嘉利用职务之便,在负责聘请中介机构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算提供审核服务等工作过程中,先后收取四川蜀通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感谢其提供帮助的好处费共计35万元。在此案的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从行贿人刘某某处搜查到了一本黑皮笔记本,里面详细记载了近年来刘某某向他人送礼送钱的账目,时间、地点、人物、因为什么情况送了多少钱都记录得一清二楚,刘某某甚至还为长期关系人编制了特定目录。按照刘某某的说法,“作为一个生意人,这些账肯定是要记下来了的,这些都是我们公司前期的资金投入,是要计入成本的。”检察机关根据笔记本中的线索和刘某某的交代,很快便相继查处了县国土局、交通局、房管局、安德镇等5名官员干部受贿的事实。这一系列案件的案发,在郫县当地引起了不小震动。最终周嘉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其他受贿人员也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陈铁桥假冒注册商标案
2012年10月始,陈铁桥在郫县安靖镇方桥村6队54号,在未经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标有该公司注册商标“大西洋”的电焊条包装,包装非该公司生产的电焊条,并以“大西洋”电焊条向钱某某等人进行销售,销售金额为人民币59036元。2012年12月18日17时许,郫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和郫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该处查获陈铁桥包装后的标有“大西洋”注册商标的电焊条580公斤,价值人民币3721元。另查明,2012年3月21日,陈铁桥在成都市金牛区瓦子林村2组54号,被成都市金牛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获标有“大西洋”注册商标的电焊条5600公斤,价值人民币33738元。
陈铁桥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