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区域拟做调整——6月26日,在成都市十六届人大九次会议上进行审议的《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提出:为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减少空气污染,成都市中心城区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修订草案》起草、修改中,多次征求市民、企业、专家意见和召开听证会。
其中,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区域如何划定,成为热点争论话题。此次审议的《修订草案》提出中心城区为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并对中心城区进行了限定:中心城区是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市)县伸入外环路(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地带以内的地区,中心城区的殡仪馆、公墓等祭扫场所指定区域则除外。
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确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