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上海自贸区上半年推出的14项监管服务制度,已有8项被成都海关先行先试,主要从“功能拓展”和“手续简化”两大方面提升了海关监管服务职能。
8项内容包括区内自行运输制度,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制度,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境内外维修制度,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集中汇总纳税制度,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制度。
但成都海关先行先试移植上海自贸区海关创新监管制度,并不是同质化的照搬照抄,而是以企业和地方需求为导向,体现了“成都特色”。
成都海关方面介绍,如“区内自行运输制度”,上海自贸区允许企业在区内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行运输,而成都海关开展的保税货物区间结转制度,将自行运输的范围跨度从园区内延伸到跨省范围。
据试点企业英特尔公司测算,在“区内自行运输制度”每月可节约费用超过10万元,整体通关时间减少6个小时,两地间运输时间由原来的2~3天缩短至1天,如果该模式扩大至其在华所有企业,每年将节约运营成本2000万元。
目前,这一国内首创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区间结转”制度,已经成为海关总署在全国推进的“成都经验”。孙启樑称,成都海关已向海关总署正式上报,希望在成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全部复制上海自贸区的14项创新监管制度。
“西部自贸区”计划事实上,“西部自贸区”这一概念最早由成都市高新区于2013年提出。成都当时的计划是以高新区为主体申报自贸区。但自贸区在当时亦获得国内其他城市极大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21个省提出了自贸区申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