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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流动人口? 跨县级行政区居住就算流动人口
2014-09-27 14:59:13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从今年10月1日起,《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后称《办法》)即将开始实施,《办法》开始实施后,超过凌晨2点仍在娱乐场所滞留的流动人口全部需要登记申报个人信息。(本报25日曾进行报道)《办法》一经出台,引发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热议,纷纷打进本报热线针对《办法》中的一些具体细则提出自己的问题和看法。昨日,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和回应。

如何定义

“流动人口”?

根据《办法》的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信息,这其中也包括成都几个行政区域之间的流动。也就意味着,如果某位成都市民户口上所在的居住地属于武侯区,而他现在本人居住在青羊区,那他也算“流动人口”,也需要如实申报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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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李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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