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对新引进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的,给予500万元补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亿元,给予10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含金融租赁)壮大规模,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100万元补贴;对1亿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50万元补贴,最高为1000万元。
支持互联网金融业发展,对新引进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补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50万元补贴,最高为1500万元。鼓励互联网金融机构壮大规模,其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
支持法人型金融控股集团聚集发展,对新引进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的,给予100万元补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50万元补贴,最高为1500万元。鼓励金融控股集团壮大规模,其年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400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1亿元以上的,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
支持资本要素交易所(公司)聚集发展,对新引进的已通过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的资本要素交易所(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补贴;5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50万元补贴,最高为1500万元。鼓励资本要素交易所(公司)壮大规模,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补贴;对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贴,最高为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