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生活 400-633-4033
彭州女子出借身份证给侄儿登记企业 惹来400万元官司
2014-11-23 10:20:27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蓉城百态 

经法院审理并主持调解,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原告放弃了对杨女士的诉讼请求,由柳某承担所有欠款,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还清。

法官提醒>>>

谨慎出借身份证 不当冤枉被告

承办该案的法官表示,本案原告如果不主动放弃对杨女士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律规定,杨女士作为登记业主对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杨女士应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因此,即使登记业主不参与日常经营,对所欠债务不知情,也会作为共同被告被起诉。其次,杨女士出借身份证给他人作工商登记,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出借给他人使用,就要对该出借行为负责;在实际经营人对外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时,交易对方从营业执照等外观上无从判断登记业主是否参与实际经营,所以,登记业主不能以自己没有参与实际经营作为理由。

法官提醒:生活中,类似出借身份信息给他人登记成立个体工商户而招致官司的情况很多。广大市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要随意出借身份证给他人,否则一旦引发纠纷,可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文共2页 12
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彭法 晨迪
点击阅读更多【身份证 】新闻
浙江全面实行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全省通办”
成都公安再推9项身份证便民举措 身份证照片“多拍优选”
阆中男子丢了张身份证 治病时突然得知自己名下竟冒出八家公司
阆中男子丢了张身份证 治病时突然得知自己名下竟冒出八家公司
四川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扩至全国
成都男子身份证被盗名下多了两家公司 还多出6万税款
成都男子身份证被盗名下多了两家公司 还多出6万税款
大邑县积极开展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方便群众
四川省11月1日起全面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再也不用回原籍了
省内攀枝花、德阳、广元、巴中、阿坝、甘孜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重启
[下篇文章] 降息首日成都多数银行暂按兵不动 之前存入的定存利率不会改变
[上篇文章] 爱心传递 新津县三只猴面鹰在成都动物园找到“新家”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