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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簇桥、金花等第二批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公布
2014-12-18 11:20:47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4、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要哪些手续?

答:标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①所有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代理人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购车凭证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③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5、超标电动自行车在什么时间内凭哪些手续登记上牌?

答: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2015年6月30日前到区(市)县政府部门设置的临时上牌点位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综合上牌点位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①所有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②购车凭证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③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因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合法来历凭证、车身上未打刻车架号但所有人能确认来历合法并当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可以申领临时通行证。

武侯区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办理点位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第二批18个)

1 簇桥 双凤社区警务室(草金路南段99号)

2 七里社区警务室(桂花路118号)

3 百锦社区(百锦路111号)

4 簇锦 永兴社区警务室(千龙路962号)

5 顺和社区办公室(顺河街89号附48号)

6 铁佛社区政务大厅(铁佛路20号)

7 金花 金凤社区办公大院(金花街90号)

8 金花街道新苗社区新苗农民新居办公用房(新智一路8号附28号)

9 金花街道陆坝社区(金兴北路139号)

10 机投 草金东路社区(草金东路7号)

11 半边街社区(永康路298号)

12 果堰社区一楼(果堰街20号)

13 晋阳 吉绿苑(胜利桥街1号附16-17号)

14 吉春苑(吉福南路292号、294号)

15 沙竹苑(沙堰西街288号省妇幼保健院旁)

16 华兴 南桥新居一楼(华泰五路130-132号)

17 沈家桥村委会(簇桥上街1号)

18 武侯大道三河居委会(武侯大道三河段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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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杜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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