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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江区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办理点位公布
2014-12-25 11:40:55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电动自行车上牌能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发票遗失后能不能上牌?车辆改装过能否上牌?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在公布锦江区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办理点位的同时,也针对这些关注度高的问题做出回答。需要上牌的市民快来看看,了解上牌政策。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问答

1、我本人没有时间来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能否委托他人办理?

答:“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只能由车主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2、这次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是否涉及远郊区(市)县?

答:涉及。按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此次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分两步进行:在 2015年1月1日启动中心城区(即五城区及高新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启动中心城区以外其他区域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牌证工作,实现全域集中开展核发牌证工作。

3、《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后如购买到“超标”车还可以上户吗?

答:不能上户。2015年1月1日《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群众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成都市《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且列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方能办理登记上牌。

市工商局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只准销售纳入成都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市工商局同时接受消费者因销售企业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举报,并协助消费者退换货。

4、我的车是《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公布前购买的,一直未上牌,现在买车发票掉了,合格证也遗失了,车身上也没有钢印号,这次可以上牌吗?上什么牌?

答 :因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合法来历凭证以及车身上未打刻车架号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但对《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公布前购买的,如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能确认来历合法并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可以申领临时通行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核发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临时通行证。

5、我的电动自行车改装过,能否办理上牌或申请临时通行证?

答: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的通告》规定,车辆具有非法拼装、加装、改装情形或者因损毁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不予办理登记上牌,也不能核发临时通行证。不能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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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杜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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