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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点位公布
2014-12-26 10:29:49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公布了高新区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点位,高新区点位共有10个,肖家河、芳草街、石羊、桂溪、中和、合作六个街道辖区内都有,成都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就近办理。

高新区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点位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点位10个

序号 所属街道 上牌点位地址

1 肖家河  肖家河街138号附5号(阳光家园旁)

2 芳草街  紫荆东路38号

3 石羊街道 新乐北街2号附2号(石羊新北广场)

4 石羊街道 荟锦路南城都会小区门口

5 桂溪街道 昆华路1104号(双吉社区)

6 桂溪街道 天仁北一街和平社区广场

7 中和街道 会龙大道216号(会龙社区警务室旁)

8 中和街道 新民路23号(新民社区警务室旁)

9 合作街道 西源大道1171号附近清源环街

10 合作街道 天勤路1118号(檬梓广场附近)

高新区电动自行车牌证、临时通行证办理点位(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综合上牌点一个):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  金牛区金科北路1号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问答

我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办了临时通行证后能不能转卖给他人?

答: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的通告》,临时通行证属于过渡期临时证件,对已申领临时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过户)、变更等业务。

我的电动自行车已在外地上有牌照,目前在成都使用,还需要在成都办理手续吗?

答: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牌证或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悬挂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应持身份证明和外地核发的《非机动车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换领本市的电动自行车牌证或临时通行证,方可在成都市道路上行驶。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在外地购买电动自行车,发票也是外地开的,在成都上牌受不受新规定限制?

答:《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公布后,无论是在成都市本地购买还是在外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成都市《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且列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方能办理登记上牌。

我在外地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在成都上牌?

答:《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后,无论是在成都市本地购买还是在外地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我们单位在远郊区,此次集中上牌交管部门是否有“绿色通道”集中办理?

答: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多车单位有集中办理需求的,城区各交警分局或区(市)县交警大队均设有流动上牌服务组,可提供上门服务集中办理。具体预约事项请与辖区交警分局或区(市)县交警大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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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杜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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