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昨日印发《成都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鼓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职业院校在编制内按不少于编制总数的25%用于聘请企业管理者、高技能人才等担任专兼职教师。据悉,成都市还将积极支持企业与学校共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职业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将遵循自愿协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职业院校实行“双证书”(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教学中引入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对接。成都市将逐步建立起“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校企双向进入、合作共赢运行机制。按照新的《办法》,成都市将鼓励企业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支持职业院校建立教师和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践制度,专业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岗位实践每两年不少于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