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生活 400-633-4033
四川工商首次抽查企业即时网上平台公示信息
2015-01-12 16:58:07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政务信息 

让全社会来监督企业信用,企业信息在统一的网上平台公示是促进企业信用的有力举措。今日上午,四川省工商部门将对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首次抽查。将通过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生成抽查名单,媒体将到现场见证抽查过程。抽查结果将在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全部公示。

昨日,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抽查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登记的企业(已注销企业和已被吊销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不在本次抽查范围。抽查内容为企业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示的即时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以及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按照“谁登记、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将由属地工商部门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名单上的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省工商局要求,检查工作应于2月5日前完成。对于企业公示信息正常的,工商部门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将检查结果记录在企业信息中;检查发现企业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在发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在责令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经检查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检查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工商部门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检查中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在抽查结果公示时予以公示。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文共1页 1
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刘浏
点击阅读更多【工商】新闻
蒲江某加油站广告牌上贴“高仿”中国石油商标图片标识被罚12000元
成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节前检查
成都市工商局局长傅学坤:纵深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积极创建营商环境示范城市
成都建立由市工商局牵头的成都市网络市场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制度
红盾春雷行动2017四川曝光多起民生采购违法案:“送温暖”物资竟是不合格产品
简易注销登记10分钟办结 截至4月17日成都全市共483户企业进行简易注销公示
绵阳一男子抽中“大奖”花1800元买平板电脑实际价400元
成都工商“红盾春雷行动2017”启动严打家居行业虚假广告
[下篇文章] 邛崃市平乐镇副镇长汪宗伟“我的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上篇文章]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电子警察点位表名单、测速点位表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