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宣布再度上调
12日,新年国内汽、柴油价格首个下调“窗口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我国将再次适度上调成品油消费税,但调税后油价仍会下降。
根据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2元,由现行每升1.4元提高至1.52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元,由现行每升1.1元提高至每升1.2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这是继2014年11月29日、12月13日之后,1个多月来我国第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专家表示,接连调整成品油消费税,与国际原油价格一段时间以来持续下跌有关。目前国内能源资源依旧短缺,油价大幅下跌也影响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有必要对成品油征收较高的消费税,抑制对传统石化能源的过度消费,优化能源结构,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