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
3年内基本消除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和小城镇危旧房
作为彭州“四改六治理”十大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彭州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按照彭州思路,彭州将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和小城镇危房列入改造范围。彭州将采取拆旧建新、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最大限度地保持并维护城市空间形态和传统风貌特色,避免大拆大建。对危房集中、但不具备搬迁改造条件的,通过实施改建,适当增加建筑面积,调整区域内平面布局,完善、提高房屋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
2015-2017年,彭州力争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0.17万户,改造房屋面积约29万平方米;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19万户,其中国有工业企业棚户区改造0.16万户、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国有矿区棚户区改造0.03万户、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龙门山、通济镇、三界镇、丽春镇、九尺镇、敖平镇、濛阳镇0.1万户、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危旧房改造。3年内基本消除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和小城镇危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