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为鼓励市民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进行社会监督,该局正式出台了《举报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奖励暂行办法》:从即日起,凡是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的市民,其举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获得50-1000元的现金奖励。
据了解,申请举报奖励时须符合以下六项条件:举报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报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核实举报人有效身份和具体联系方式;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线索事先未被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掌握;举报线索或证据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