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劳动者的收入
“上等人”和“下等人”工资,收入悬殊。
华阳县令周询记载:官员及绅士、商家所用工仆,“皆给工资,大都每月仅数百文,多者千文而已……其余司阍(守门)及小工等月资皆与仆从相同。雇妇(指仆妇、丫环等)月资亦数百文。”厨师、奶妈和木匠、泥水匠等技术性工匠,每月工资稍高,挣工钱3千文左右。
当时一两银子根据成色,可换铜钱1200~1500文。也就是说:佣仆、仆妇、丫环等每年总收入,不过十来两银子;技术性工匠年收入也不过20来两银子。
总督、成都将军、学政,每年合法收入3万两以上,是底层民众的3000倍。再说形象一点,普通劳动者工作3000年,才抵得上高级官员一年的收入(还不包括贪污、受贿、卖官等进账)。
银锭与银元
清末时,多种货币并行使用:银两、制钱、银元、铜元、纸币……
银锭,圆形略椭,大者重10两上下,以馒头形为多,又称小元宝;次者5两上下,有馒头形和马蹄形;还有数钱至2两不等的小锭,叫“福珠”“滴珠”“垂珠”。偶有50两方锭作“翘宝”形,那就是大元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