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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法院今年首个巡回法庭在三元社区和平广场开庭
2015-03-19 01:18:23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为增加群众在房屋买卖中的维权意识,保护房屋买卖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昨日,成都高新区法院巡回法庭在三元社区和平广场,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吸引了许多群众前来旁听观看。

上午9点半,原告杨某诉被告林某、第三人四川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宣布开庭。2014年8月29日,原告杨某、被告林某及中原物业签订《房屋转让合约》,约定林某向杨某购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一套房屋,房屋面积147.14平方米,转让成交总价1700000元。并约定付款方式为在《房屋转让合约》签订之时,林某给付定金30000元。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约条款以致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定金卖方不予退还,买方另须赔偿该物业成交价20%作为违约金。合约签订后,林某拒绝支付定金,经杨某多次催促仍然拒绝履行支付购房款等合同义务。原告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林某支付违约金34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答辩认为,自己在发现该房屋双证不齐全的情况下拒绝支付定金,即已经用实际行动作出了对合同予以解除的意思表示,且第三人一再承诺涉案房屋双证齐全。所以原告及第三人存在欺诈行为,支付违约金的请求不合理,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第三方答辩认为,产权证是在签订合同前办理的,不影响房屋的销售。法庭进行了举证质证,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据悉,成都高新区法院每年会举办20多次巡回法庭审理活动,这是今年以来的首次巡回法庭审理,通过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收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普法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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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高新法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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