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消防许可的单位必须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3类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今后这些文书的审核办理情况将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许可申报单位、购房者、租客等不仅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工程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了解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避免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带来不便,还可以通过比对消防机构出具的3类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与网上公布信息一致性,核实法律文书真实性,以防上当受骗。
消防部门提醒,凡是发现违法营业的场所,公众可通过96119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