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成都法院全国率先试点的“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在成都高新区法院、温江法院、大邑法院3个法院展开。今后,办案民警除了侦查人员的身份,将会越来越多的作为证人出现在庭审证人席上。
庭审
嫌疑人称遭疲劳审讯 要求民警出庭
30日下午3点过,一起贩毒案在温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方指控,嫌疑人余某先后4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
针对指控,余某和其辩护律师认为,贩卖毒品不假,但声称之前曾在疲劳的情况下接受审讯,翻供只认两起,“当时在派出所有点昏昏沉沉的。”余某说。
而该案开庭前一周,温江法院召集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并明确了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提交了申请出庭的证人名单,辩护人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
在这份证人名单中,此案的办案民警吴某也被要求作为证人出庭,接受控辩双方的交叉询问。法庭调查环节,吴某被带进了法庭,在证人席站定,大声宣读一份证人承诺书:“我是温江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官吴某,我作为本案证人,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