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撤销县级政府设立的驻成都办事机构,撤销市(州)、县(市、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驻成都办事机构。
●整合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要实行整合,保留1个办事机构。
政府在同一省区多个城市或者邻近省区多个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要整合减至1个办事机构。
市级政府及所辖县级政府在同一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改由县级政府选派人员在市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县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
撤销县级政府设立的驻成都办事机构、整合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今年10月10日前基本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本次清理规范工作,我省将按照从严从紧原则,严格控制设立,严格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