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试点地区城乡居民投保,我省将提供保费补贴。试点地区的投保人承担40%的保费支出,各级财政提供60%的保险费补贴。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涉及的最低档自付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
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期限为1年,到期自愿续保。
咋保障?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
根据《试点方案》安排,5月,我省将优先从中国地震局确定的灾害风险高发地区选择试点地区;6月,参与试点地区提交具体实施方案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随后由试点地区动员、布置、落实;2016-2018年为总结扩大试点阶段,逐步扩大试点覆盖面。
为分散地震巨灾风险,我省将建立“直接保险-再保险-地震保险基金-政府紧急预案”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由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地震保险基金、政府多方共同参与分散地震巨灾风险。保险公司承担常规性地震损失,地震保险基金承担多年一遇的重大灾害损失,必要时可实行保额回调机制,以应对上述各层均被击穿的极端灾害情况。
目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航安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参与首批试点,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等公司为再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