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校推进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下放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5月22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政府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及办学权利和义务,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激发高校办学活力。
《意见》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坚持放权与监管同步,概括起来就是“七个进一步支持、三个坚持”:即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科学选拔学生,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开展教育教学,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进一步支持高校扩大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管理使用资产经费,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坚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改善高校自主办学环境;坚持权责统一和规范运行,推动完善高校内部治理;坚持放权和监管同步,健全高校自主办学监管体系。《意见》共十个部分34条,此前备受关注的人才培养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等热点问题均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