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若全部收回这项合计2.38亿元的债权转让款,重庆银行需要等上三年时间。双方约定,在债权转让签署的十个工作日内,三峡担保应支付859.95万元首笔债权转让款,2017年12月10日再支付1.15亿元,2018年12月10日支付1.15亿元。由于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峡担保集团50%的权益,而前者又是重庆银行的重要股东,因此三峡担保集团也为重庆银行的关联方,此项交易也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15年3月31日,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行4.07亿股,持股比例为15.05%,为该行内资股第一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上述三家贷款公司均属于“华通系”,四川川眉特种芒硝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旭光高新旗下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李彦,另两家公司此前也同属李彦控制“华通系”旗下企业,其中四川腾中重工曾于2009年欲以24亿元人民币收购悍马品牌,但2010年2月份,通用汽车在底特律总部宣布四川腾中重工未能按期完成对悍马的收购,此项收购交易失败。此次转让涉及的债权为重庆银行于2013年末至2014年4月份期间向三家“华通系”公司发放的贷款,也正是在去年5月份“华通系”崩盘信息开始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