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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动自行车停车收费告别“5毛”时代 小区收费由业主和物管协商定
2015-07-06 22:48:07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物价局:小区停车收费已放开

6日上午,记者致电成都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马儿停车收费问题需要看具体情况。“停车场是在住宅小区还是商业区,是在室内还是室外?”工作人员说,针对住宅小区的停车收费问题,年初,国家发改委已发文,全面放开了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由小区业主与物管协商决定。

记者了解到,1月初,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明确将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可以由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服务质量好、收费标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另外,国家发改委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在此之前,成都市物价局曾于2004年下发《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室外临时停放电动自行车收费不超过0.4元,室内不超过0.5元。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发改委的文件发出后,就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不过,工作人员强调,在非住宅小区之外,即商业区内,由于尚无新规出台,电马儿停车费用仍按照原标准执行,即室外0.4元,室内0.5元。如果市民发现不合理收费现象,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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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在线  |   作者 吴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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