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行为,日前,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单项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5亿元(不含)以下的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报市国资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