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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成都停办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 载人装伞一律罚款
2015-07-30 16:59:31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成都交警提醒,8月1日起,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驾驶人将被处以50元罚款

7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目前,成都市二三圈层区(市)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已经接近尾声,至今年7月31日上牌截止日期还有2天时间。今年8月1日起,包括二三圈层区(市)县在内的成都全市停止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

成都交警提示,8月1日起,成都全市将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违者罚款50元;不当场缴纳罚款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交警拦下未上牌电马儿,劝导驾驶员尽快上牌。(资料图片)

8月1日起停止为超标电马儿上牌

据成都市交管局相关民警介绍,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7月31日是成都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的最后一天,从8月1日起,成都所有区市县将停止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

同时,从8月1日起,成都全市所有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点位将撤除,仅保留中心城区各交警分局、各区(市)县交警大队,共计21个综合上牌点位,负责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及牌证补换工作。

届时,标准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交管部门办理登记上牌。

成都交警特别提醒,8月1日起,若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民警将对其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车主,交管部门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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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华西都市报  |   作者 李智 杨雪 潘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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