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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机动车不贴检验合格标志仍上路 今后要遭电子眼抓拍
2015-07-31 22:16:56  |  新闻中心 成都汽车车友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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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申领检验合格标志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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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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