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后,除了接受交警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外,还将被抄告单位、社区,对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这是9月6日,成都市交管局开始执行的最新举措,当天,交警已对137起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者进行了抄告。
电动自行车载人交警抄告违法者的公司
昨日下午3时40分许,成都市东大街香槟广场路口,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的两名小伙子被成都交警三分局民警拦了下来。交警对二人批评教育及罚款之后,在《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抄告记录单》上详细记录了违法者蒲先生的信息。
记者看到,《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抄告记录单》上,有违法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单位、违法事件、违法地点、违法情节等诸多信息。蒲先生签字之后,交警予以放行。
“今天急着办事。”蒲先生说,他知道电动自行车不能搭人,只不过没想到被交警挡下后,除了接受罚款,还面临抄告单位。“公司肯定会做出相应处罚,以后不会再犯了。”蒲先生很沮丧。
记者从抄告单上看到,蒲先生所供职的单位是“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交警表示,之后将会把抄告单送到蒲先生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