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一年,仍有餐馆谢绝自带酒水
11月1日,“酒具清洗费”一事引起了读者热议,多位读者来电吐槽了他们遇到的类似问题。其中一位罗女士称清江东路的一家火锅店至今仍谢绝顾客自带酒水。
11月3日上午9时40分,根据罗女士提供的地址,记者找到了她所说的这家火锅店。该店在门口的接待处摆着一个一米多高的提示牌。上面写道:温馨提示,本店谢绝自带酒水。“其实顾客强制要带的话,我们也没有办法,但我们肯定要收取一定费用。”该火锅店服务员说,但啤酒、饮料是坚决不能让带的。服务员说。
而在去年正式实施的《新消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3日下午4点过,成都市工商部门表示将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