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多可怕 呼气试测量仪可做依据
现场民警介绍,执法过程中,有执法记录仪对其进行了录像采集证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逃脱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刘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的结果
办案民警表示,“当事人刘某在前往医院抽血前,已经在测试结果上签字确认,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刘某企图以逃跑来避免承担法律责任是不可行的。现场执法时,驾驶人应当予以配合,拒不配合,妨碍公务,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1月4日下午,刘某到交警部门自首。 刘某称,“当时存在侥幸心里,认为只要没抽血检查前,呼气检测的结果不一定有效,于是在前往医院时趁机逃跑,没想到还是接到警方的电话,告知需要回来接受调查。”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关于醉驾
酒驾和醉驾也是需要区别来看的。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100毫升 ,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而小于2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员,民警将对其进行关于酒驾的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