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为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成都市下发了《进一步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对市域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给予支持。
记者了解到,该《意见》有效期2年。支持标准将按照工业项目(在本意见的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生产性工业项目)的建筑面积(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给予奖励: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的工业项目按照160元/㎡给予奖励;其余区(市)县的工业项目按照100元/㎡给予奖励;龙泉驿区、双流县纳入成都天府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工业项目按照120元/㎡给予奖励,新津县纳入成都天府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工业项目按照140元/㎡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