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和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合理分配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三是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坚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统筹规划建设新村综合体和聚居点,到2020年,力争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万个,占全省行政村80%以上。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加快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