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发改委了解到,成都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水阶梯价格方案正式敲定。阶梯气价、水价方案从2016年1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有效期为5年。
实施范围
中心城区“一户一表”家庭
与此前的听证方案相比较,此次公布的方案各档用气量、用水量都有所上涨,但各档价格保持不变。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阶梯水价、气价执行范围均为中心城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
根据最新公布的方案,此次成都市阶梯气价调整,第一阶梯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表·年,第二阶梯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表·年,第三阶梯气量为66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气价方面,基础气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气价,第一、第二、第三阶梯气价分别按1:1.2:1.5的比例安排。第一阶梯气价为1.8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价为2.2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价为2.84元/立方米。合表居民用户生活用气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其用气价格与第一阶梯气价保持1:1.1的比价,即按2.08元/立方米执行。